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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6年九月,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一名五岁女孩遭性侵害死亡。军方逮捕了二十一岁的军人江国庆。虽然证据不足,但军方刑求逼供他写下自白书,而后被判处死刑,並於1997年八月枪决。死后江国庆双眼睁大,死不瞑目,父亲领尸签名时写下「天无公理」。

江国庆是应该死不瞑目的。

多年来,这个草率的判决过程一直被质疑。去年,监察院提出报告,对当时调查和审判程序提出诸多质疑;隨后台湾最高检查署重新调查本案。今年一月二十八日,警方逮捕另一嫌疑犯许荣洲,嫌犯坦承犯案,社会舆论哗然。毕竟,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在十四年前看著一个二十一岁青年被国家错杀。

两个月前的去年十一月,台湾最著名的死刑犯苏建和等三人在经过十九年以来的多次审判后,终於再次被判无罪。他们在1991年被控犯下一起夫妇凶杀命案,被判处死刑。但全案自始至终几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三人涉案。检方唯一的证据就是自白书──但这份自白是警方刑求得来的。他们成为台湾司法人权的指標性案件。十九年来他们有一半的时间生活在牢里,生活不断的审判和上诉的死亡恶梦中。

巧的是,就在十一月,刚退休的美国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斯(Justice John Paul Stevens)公开批评死刑。1976年,在加入最高法院后 几个月后,他支持各州恢復已经暂停四年的死刑。因为他相信如果有適当的程序,就可以確保「公平、理性和一致的死刑刑罚」。但经过三十年的实务经验,他原先的信念被打破了。他说,由於法院人事的更迭加上司法积极主义(judicial activism),已经造成美国的死刑制度 充满了种族主义、政治考量和一种歇斯底里。

2008年时,史蒂文生就在判决中表示死刑是违宪的(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八条「残酷不人道的刑罚」),但他没有明说理由。直到他在2010年於「纽约书评」评论一本关於死刑的书 Peculiar Institution: America’s Death Penalty in an Age of Abolition时,写了篇长文阐明自己的观点。 他说,法院逐步废除了许多保障死刑犯可以被公平审判的程序,且在判决时並没有观照在死刑判决背后隱藏的种族不平等问题,尤其忽视在判决中的政治因素。

史蒂芬斯大法官不是第一个对以前支持死刑表示后悔的美国大法官。布来克蒙(Harry Blackmum)与包威尔(Justice Lewis F. Powell)两位大法 官在退休后都表示支持废除死刑,因为在他们数十年的经验中,都发现从美国的司法实务上,死刑判决是不可能出现原先所设想的严谨、週延和公平的理想程序。

换言之,死刑问题对他们来说不是抽象的道德问题,而是现实中不可能被正义地实践。毕竟司法体系乃是镶嵌於特定的社会脉络(因而隱含著种族或是阶级偏差),且必然脱离不了政治因素,更不要说由於人的智慧有限,容易导致误判。

台湾最近也出版了一本新书「杀戮的艰难」,用兼具理性与感性、故事与论述的文字来討论死刑。作者也说到「可疑的审判品质,动輒喊杀的舆论,薄弱的公设人辩护制度……不反对死刑或许还有道理,但不反对台湾的死刑,那才真是罔顾台湾的现实,「太过理想」了。」

然而,面对江国庆的无辜冤死案,台湾媒体和支持死刑者关注的是如何惩处当年相关人员,然后等著判处这个新的嫌疑犯另一个死刑,而不是去反省死刑制度必然的无能与错误。

在苏建和三人的生和江国庆的死之后,显然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死刑制度,以免下一个江国庆的血再次流出。

(华尔街日报中文网2011/2/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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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铁志

张铁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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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知名政治與文化评论家,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,現任香港「號外」雜誌主編。著有《声音与愤怒:摇滚乐可以改变世界吗?》、《时代的噪音:从狄伦到U2的抗议之声》,剛出版《时代正在改变:民主、市场与想像的权力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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