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1月底的台湾五都选举之前,陈水扁之子陈致中被法院判定有召妓事实,其父陈水扁则三审定谳入狱,但他却高票当选高雄市议员,这让许多大陆朋友很震惊,表示无法理解台湾民主。一名极知名的企业界人士则在微博上说,这代表台湾的民主政治还是一种愚民政治。
这些言论显然是对民主政治的误解。
首先,每个人对政治人物的支持有不同理由。投票给陈致中的选民,可能认为私德不是政治人物表现好坏的关键(美国的克林顿总统也有严重的私德瑕疵,但无损其政绩受到肯定);或者他们更赞同陈致中某些政治主张(如两岸关系);或者他们不在意政策与政见,而是认为陈致中的选民服务会做得比较好。这些选择的理由我们可以不同意,但认为这是选民“愚笨”或是不理性,是一种太过简化的思考。
民主确实有其内在的问题,如政客很容易会背叛选民的信赖。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已经告诉我们,选民可能是“无知”的,但这个无知不是因为选民“愚笨”,而是因为资讯不对等,以致于选民无法彻底掌握关于政客的资讯。所以应该是要改进机制,让政治更透明化,以及有更多让政客负责的机制。
更关键的问题是,即使我们不认为陈致中是理想的议员,因为他的立场立场极端,但我们必须理解他的当选并不是民主体制下台湾选民素质的问题,而是特定制度的产物。民主制度其实有许多不同的细部制度设计体,政治学所关切的问题就是哪一种选举制度、宪政制度更能完整反映民意,或者会提供诱因让候选人采取中间路线。
在台湾,陈致中参选的市议员制度是一个选区要选出多个议员,这种制度在理论上就可能选出立场极端的候选人,因为每个候选人只要获得一部分选民支持就可以当选。相对的,如果一个选举只选出一人,如一般的市长选举,那么候选人必须争取过半的选票才能当选,这也会诱使候选人的立场必须往中间走,以寻求更多支持。所以陈致中能够在这个多席次的选举中当选市议员,但未必能在一对一的选举中获得多数选民肯定。
台湾的立法委员选举制度原本也是如同现在的市议员制度,一选区选出多名候选人,但几年前因为这个制度的问题(如选出立场极端候选人,或者贿选严重),所以也改成单一席次制度:每一选区只选一个候选人。
但单一席次制度的问题是,选举结果虽然反映大多数人利益,却可能忽视少数利益。例如,一个只主张同性恋权益的候选人可能在多席次的选举中当选,但可能很难在单一席次选举中获胜,可是前者得以让同性恋族群的利益在议会中发声。
民主政治是选民在选举中进行集体的政治抉择,这个选择可能不一定产生好的结果,因为由于政治资讯的不对等,选民可能会被政客蒙骗或操弄;但选民会学习和进步,会在下一次制裁表现不好的政客。例如陈水扁2000年上台,并在2004年竞选连任成功,这主要是因为选民认为民进党首次执政,虽然成绩未尽如人意,但愿意再他们给一次机会,尤其好不容易让统治台湾五十年的国民党下台(当然两颗子弹也对胜选有影响,但这影响票数顶多几万票)。然而,民进党在2008年的落选正说明,更多人终于无法忍受他们的贪腐事件。而马英九从2008年的高人气,到现在因为执政表现不好,民意支持度一路下滑,这都说明了,台湾选民的集体理性对政治人物的制衡。
民主体制不一定总是选出最好的候选人或是一定产生好的政策,但是起码民主体制给予民众学习的机会,并且让政客知道不能一直错下去,不然他就会被选票赶下台。
陈致中这次当选了,但未必能更上层楼或者连任。
(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专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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